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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國籍航空公司擬調整臺灣地區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收取機制」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7年8月5日觀業字第0970020476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97年7月30日空運管字第09700230026號辦理。
二、目前國籍航空公司收取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係依據中油公司連續2個月初公告牌價之平均做為調整依據,航空公司為即時反映最新油價水準,將於97年8月起以當月月初中油公告牌價做為當月調整前開附加費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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