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自99年5月11日起調整臺北/高雄往返香港航線之客運燃油附加費為每人每航段11.8美元乙案,業經交通部准予備查,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務必配合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查照。

說明: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9年5月4日觀業字第0990012982號函

轉交通部99年4月28日交授航字第099000022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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