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CXagents 用戶:

自2010年7月1日(含)起,凡於台灣開立機票、Reissue機票或更改第一航段訂位,燃油附加費調整如下﹕

*長程線:
- 含香港-歐洲、北美(美、加)、西南太平洋(紐、澳、斐濟)、南非及印度地區(含班加羅爾 BLR/孟買BOM/可倫坡CMB/達卡DAC/德里DEL/喀拉蚩KHI/加德滿都KTM/清奈MAA)、中東or v.v.。
- 每航段每人美金65.8元。(原美金67.2元) 。

*短程線:
除以上的航線外,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13.5元。(原美金14.1元) (包括往來紐約與溫哥華)。

1.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
2.所有代號共享航班,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3.如搭乘聯號火車服務,將不須付以上費用。

**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每一人的方式計算,以“YR”顯示,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

國泰航空公司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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