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Nov2010

親愛的旅遊同業請注意

德國漢莎航空更改機票及退票之規則如下:

1.有rebooking fee的票種需於每次更改訂位紀錄OK後,立即改票付費並且必須為原班機起飛之前, 否則德航將以ADM方式向訂位旅行社收取 rebooking fee, 其ADM費用為rebooking fee乘上rebooking的次數再加上ADM手續費(TWD 450)。

2.  No show後只可辦理退票, 不可再使用, 且需遵照原票價之規定計算退票金額

3.已使用之機票除需扣除退票手續費外, 已使用之航段將以normal Y 或 C 之單程價錢計算, 如已使用之航段價格高於原付費票價, 剩餘機票不退款, 且未使用之稅金也不可退費

 

詳細規定請參照各系統公告票價之規定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德國漢莎航空電話
台北(02)2325-2191 台中(04)2329-4321 高雄(07)25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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