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CXagents
用戶:
自2010年12月3日(含)起,凡於台灣開立機票、Reissue機票或更改第一航段訂位,燃油附加費調整如下﹕
*長程線:
-
含香港-歐洲、北美(美、加)、西南太平洋(紐、澳、斐濟)、南非及印度地區(含班加羅爾
BLR/孟買BOM/可倫坡CMB/達卡DAC/德里DEL/喀拉蚩KHI/加德滿都KTM/清奈MAA)、中東or
v.v.。
-
每航段每人美金72.6元。(原美金66.8元)
。
*短程線:
除以上的航線外,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15.4元。(原美金13.8元)
(包括往來紐約與溫哥華)。
1.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
2.所有代號共享航班,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3.如搭乘聯號火車服務,將不須付以上費用。
**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每一人的方式計算,以“YR”顯示,
1.
01-02Dec10(含)期間開票,
a.短程線:每一短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45元
例1.TPE/TYO/TPE 扣除 TWD90
(TWD45 x 2)
例2.TPE/HKG/BKK/HKG/TPE扣除 TWD180
(TWD45 x 4)
b.長程線:每一長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175元
例1.TPE/HKG/FRA/HKG/TPE 扣除 TWD440
(TWD45 x 2+TWD175 x 2)
2.
03Dec10(含)起開票,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
國泰航空公司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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