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099/11/16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交通部觀光局辦理的首次星級旅館評鑑第一波已完成24家旅館評鑑,一星級旅館計有6家、二星級旅館計有6家、三星級旅館計有3家、四星級旅館計有1家、五星級旅館計有8家。觀光局將頒給代表政府公信力的星級旅館標章,作為旅客住宿的參考指標。

  觀光局表示,星級旅館評鑑為時勢所趨,也是台灣旅館服務品質提升,全面與國際接軌必要的策略,未來政府所有觀光配套措施都會優先考慮星級旅館,以鼓勵參與星級旅館評鑑的業者。

  為求客觀性及公正性,評鑑方式除參考美國AAA評鑑制度之精神,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辦理評鑑。為使評鑑順利進行,實地評鑑前,台灣評鑑協會首先辦理教育訓練並實地試評,總計動員100人次,培訓時間達136小時。第一階段「建築設備」及第二階段「服務品質」實地評鑑更動員達332人次,實地評鑑時數超過634小時;評鑑委員均為觀光相關產業專家並經專業培訓,評鑑結果具公信力。

  觀光局表示,從一星到五星之間,每個星級都有不同的意涵,清潔、衛生都是必要的條件,一星級旅館提供旅客基本的服務及住宿設施;二星級旅館除提供旅客必要的服務,進一步提供舒適的住宿設施;三星級旅館提供旅客充分的服務及舒適的住宿設施;四星級旅館提供旅客完善的服務與舒適、精緻的住宿設施;五星級旅館提供旅客盡善盡美的服務與高品質及豪華的住宿設施。只要取得星級旅館標章,對消費者就有最基本的住宿保障。星級不同,代表的是硬體配備不同、服務的對象不同,消費者可依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旅館住宿。

  觀光局希望透過星級旅館評鑑制度,讓消費者住宿第一時間可依旅遊目的需求,選擇合適的星級旅館住宿,旅館業者也可依客源的需求提供合宜的服務。觀光局將頒發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的星級旅館標章供星級旅館懸掛,讓消費者辨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tma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