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維安之需要,日本政府已於2007年3月31日起,針對所有從日本離境之國際航線旅客實施新安檢措施,然因仍有部份赴日旅客未能遵守相關規定,致使班機延誤而影響其他旅客行程,敬請旅遊同業協助宣導實施!

1.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每樣不可超過100毫升(ml)。
2.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需全部放置於同一可開合之透明塑膠袋內(該塑膠袋未自備者請於機場自行購買),且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
3.嬰兒食品及旅客搭機時須服用之藥物,不在限制之列。
4.於日本機場免稅店購買之液態物品,亦不在限制之列。
5.為免影響X-RAY檢查,建議旅客之夾克、外套、及大型電子品項,請與隨身行李分開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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