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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由於新台幣匯率之急劇變動,為符合加拿大移民法收費規定,以台幣付款之簽證手續費自2007年10月22日起調整如說明三,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2007年9月21日傳真辦理。
二、加拿大之簽證收費標準並無任何變動,此次以台幣為付款方式之費率調整,純屬加幣與台幣間之匯率變動所導致。
三、新的台幣收費標準如下:
1、短期停留簽證(單次):NT$2,400
2、短期停留簽證(多次):NT$4,800
3、家庭費率:NT$12,800
(申請人、及其配偶、及22歲以下之單身子女,並同時送件申請短期停留簽證者之最高費率。)
4、學生簽證:NT$4,000
5、工作簽證:NT$4,800
6、永久居民旅行證:NT$1,600
7、短期停留特許證:NT$6,400
8、永久居留申請(商業移民類之主申請人):NT$33,600
9、永久居留申請(非商業移民類):NT$17,600
10、配偶/同居人或22歲以上依親眷屬:NT$17,600
11、22歲以下依親眷屬:NT$4,800
12、永久居民權利金:NT$15,680
四、依目前費率由該組開立之繳費收據最遲必須在2007年10月19日(含)前使用。10月22日開始之送件概以新費率為準。若銀行之匯款單金額不足,必須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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