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KAagents 用戶:

自2010年7月1日(含)起,凡於台灣開立機票、Reissue機票或更改第一航段訂位,燃油附加費調整如下﹕

長程線:
-往來香港與印度地區(含班加羅爾BLR/加德滿都KTM/達卡DAC),
-每航段每人美金65.8元。(原美金67.2元)

*短程線:
除以上的航線外,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13.5元。(原美金14.1元)

1.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
2.所有代號共享航班,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每一人的方式計算,以“YR”顯示,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

 

 

港龍航空公司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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