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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目前冰島火山持續噴發的影響,我公司取消部分歐洲航班,因此對於國航歐洲航線及聯運航線客票,如旅客須變更或是退票,可按以下處理:

  1. 適用日期 : 客票旅行日期為:2010年5月9日(含)至5月20日止 .
  2. 適用航班 : 因火山灰原因取消的國航實際承運的歐洲線航班及與其聯運的航班  .
  3. 客票改期 : 對於全程為國航實際承運的航班,可以免費改期.如訂位系統中開放的子艙位與原客票不同,國航將免費更改子艙,但須訂在原訂位紀錄,進行換開客票.
  4. 與外航聯運客票則須在相同子艙位進行更改,如遇子艙位不同,須重新計算票價,確定是否須補差額.
  5. 變更航程 : 對於國航實際承運的中國至歐洲之間的任意航點客票,可免費變更航程,例如航程為 PEK-PAR 的客票,可免費改為PEK-FRA .變更航程僅限國航營業部辦理.
  6. 變更後的客票始發航段的旅行日期須在2010年6月19日(含)之前完成.如客票效期已滿,可免費延長客票有效期,最長延至2010年6月19日.
  7. 退票 : 全程未使用及部分已使用的客票,按非自願退票辦理.

特此通告 .                 

                                      中國國際航空  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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