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97年新曆元旦及農曆春節假期前後受理簽證業務作業(非免簽證者)詳述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流協會台北事務事務所96.12.24傳真辦理。
二、96年12月27日為最後受理簽證申請日,96年12月28日全天僅處理發證業務。
96年12月31日~97年1月3日為休假日。
97年2月4日為最後受理簽證申請日,9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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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鑑於近期中國接續傳出H5N1流感人類病例 ,敬請提醒國人至中國,應注意H5N1流感疫情,並作好相關防護措施,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6年12月10日署授疾字第
0960001273號函辦理。
二、世界衛生組織分別於12/4及12/9證實中國各新增1例H5N1流感人類病例,2例均為江蘇省男性,為父子關係,分別於11/24及12/3發病,其中1例於12/2死亡。
三、截至12/9,中國2007年共發生5例H5N1流感人類病例,其中3例死亡,感染地區分別為福建省2例(1例死亡)、安徽省1例(死亡)及江蘇省2例(1例死亡);自2003年起迄今累計27例,其中17例死亡,歷年病例數依次為2003年1例(死亡)、2005年8例(5例死亡)、2006年13例(8例死亡);病例分布於14個省市,包括北京市(1例)、湖南省(3例)、安徽省(5例)、廣西壯族自治區(1例)、遼寧省(1例)、江西省(1例)、福建省(4例)、四川省(3例)、浙江省(1例)、廣東省(2例)、上海市(1例)、湖北省(1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例)及江蘇省(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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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及領隊人員,不得有誘導旅客購物、向旅客兜售物品或強迫旅客購物之行為,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6年11月30日觀業字第09600309171號函辦理。
二、旅行業及領隊人員如有上述行為,觀光局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2項第3款及第5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分別處分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及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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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提醒國人出入或過境香港時,勿攜帶電擊棒等違禁物品,以免觸犯當地法令,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6年11月26日觀業字第0960030788號函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6年11月15日陸港字第096001872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人員日前與香港政府機場警區人員就近來國人在香港機場攜帶違禁器遭扣押事交換意見。港方表示,近期國人攜帶電擊棒出入香港之個案明顯減少,惟持防身噴霧器(tear gas)之案件仍屬偏多。
三、依港方資料顯示,本年7至9月我國人攜帶香港法律規定之違禁物品出入或過境香港案件,仍居鄰近國家之首,時有赴港或轉機旅客遭港府拘留並控罪,爰請繼續加強宣導勿攜帶前開物品前往(或過境)香港,以維護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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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布96年第45週及第46週重要國際疫訊,敬請提醒民眾至下列國家旅遊或洽公,應留意當地傳染病,並作好相關防護措施,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6年11月22日署授疾字第0960001209號函辦理。
二、印尼、越南及英國:注意禽流感疫情,提醒注意應避免接觸禽鳥及其排泄物,食用禽肉及蛋類應完全熟食。
(一)印尼:世界衛生組織(WHO)11/5及11/12公布,印尼衛生部證實該國Banten省Tangerang市及Riau省Bengkalis區各新增1例人類感染H5N1禽流感死亡病例。印尼迄今累計113例,其中91例死亡。
(二)越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11/15公布,越南11/12通報3個村與1處農場11/1-11/5共發生4起高病原性H5N1禽流感疫情,已銷毀2,004隻禽鳥。越南今年累計發生73起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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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部所舉辦之產品說明
敬邀北部旅遊同業夥伴們蒞臨
僅訂於12月13日星期四 上午10點
台北慶泰飯店,台北市松江路186號B1翡翠廳 02-254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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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示,搭機旅客隨身攜帶之物品,如不辦理託運,且其無法或不便放置於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應事先另行購買機位,並依航空公司規定之作業、包裝及固定方式放置於座椅上。為維護搭機乘客之安全及避免乘客隨身物品之損壞,請依說明加強向旅客宣導,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6年11月12日觀業字第0960028494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96年10月24日空運管字第0960032290號函副本辦理。
二、依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4條第2項規定:「乘客隨身行李應置於乘客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以避免滑動或掉落,並不得阻礙緊急裝備之取用及緊急撤離通道。」如旅客不擬辦理託運,而欲隨身攜帶之物品無法或不便放置於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應事先另行購買機位,包裝及固定方式放置於座位上;請將相關資訊轉知協助提醒旅客。
三、請航空公司對於上述旅客可能額外購買座位情形(特別是包機)進行機位管控,俾減少不必要紛爭。
四、該局已將該案發布新聞稿加強宣導,惠請逕至該局網站(http://www.caa.gov.tw)瀏覽參閱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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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為維護國內航線機票銷售秩序及防杜販賣空白機票,旅行業販售
機票予旅客時,應依規定切實於機票上記載旅客姓名,敬請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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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就適用免簽證暨落地簽證國家國民入境持用護照規範所作說明如下,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6年10月25日觀業字第0960028488號函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96年10月22日領二字第0965130788號函辦理。
二、查世界各國基於不同需求及原因發行緊急或臨時護照,其性質互異,與正式護照之區隔亦不同,其他國家並不易瞭解、辨識或判定該等緊急、臨時護照之實質效力。倘我國同意該等護照持用者以免簽證入境,將造成實務上查核之困難,爰對適用以免簽證入境我國之外籍人士,現階段僅限於持用正式護照者,持用緊急、臨時或其他非正式護照或旅行文件者均不屬免簽證適用範圍。
三、惟為考量適用免簽證及落地簽證之國家實務上確有基於各種因素核發緊急、臨時護照供其國民使用之情形,為避免該等持照人已搭機抵台卻無法以免簽證入境而造成遣返問題,爰對於該等國家國內國民持用緊急或臨時護照、且效期在6個月以上者(惟美國國民持用該類護照之效期可少於6個月),可彈性給予入境時申辦落地簽證之便利。然該等權宜措施對象不包括持用該等國家海外公民護照、屬地公民護照或其他非正式護照及旅行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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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聯外道路藤枝林道因颱風災害,目前正全面整修中,禁止20人座以上大型遊覽車上山,並自96年11月15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止實施部份時段管制所有車輛進入(週一至週五下午16時至隔日上午8時;週六及週日下午19時至隔日上午8時),不便之處尚請見諒,敬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96年11月9日屏育字第096624123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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