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提醒旅遊消費者在選擇參加團體或個別旅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選擇領有該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有關合法旅行社資訊,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indexc.asp)「旅行業」項下查詢,關於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姓名,亦可利用該網站「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稱品保協會)已於該會網站( http://www.travel.org.tw)公布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消費者可上網查詢。

二、 建議旅客簽約前,宜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該旅行社營業狀況,並應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約。繳費時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應確認接洽之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如簽約後衍生相關糾紛,消費者得以書面檢附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向品保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

觀光局表示,該局將隨時掌握旅行業者營運狀況,適時發布相關訊息,以確保消費者權益。至於消費者如有相關旅遊諮詢,亦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068185、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312191、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7-2413881、台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電話:06-2410879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求聯繫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

又寒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自99年10月2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旅行業營運狀況,提供旅遊消費者參考(以下資料已於本局網站上公告):

一、自行申請暫停營業者,計5家:
富祥(台北市、至100/9/28)、優越國際(高雄市、至100/10/20)、翔龍(高雄市、至100/11/30)、嘉群(台北市、至100/12/8)、花東(花蓮縣、至101/1/31)。

二、自行申請解散者,計6家:
台灣文筆(台北市)、金越鈴(台北市)、通豪(台北市)、竹北(新竹縣)、偉群(台中市)、驊慶(台南縣)。

上述參團注意事項及業者名單,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站之「一般佈告」或「消保事項專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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