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彭榮次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於本(11)日下午2點於臺北舉行臺日航約簽署儀式,修訂臺日間於1975年訂定之臺日航空協議。
本 次修訂內容係雙方於本(98)年2月間達成之共識,重點包括:(1)自明(99)年10月羽田機場第四條跑道啟用後,開放飛航松山機場與羽田機場間之規則 性包機,各方可飛航每天4班,雙方合計每天8班;(2)大幅增加台灣與大阪及名古屋間客貨運航線及延遠歐美第五航權之容量班次,客運與貨運各可選擇7個延 遠點,日方亦相對增加由臺灣延遠東南亞的航點與容量班次,提高雙方航空業者營運之彈性,及(3)將原本由中華航空公司與日本航空公司以簽署備忘錄交換航權 之臺北-琉球航線納入臺日航約規範,增加雙方第二家業者加入營運的空間。
為配合明年10月開放松山機場與羽田機場間之規則性包機,民航局目前正積 極辦理松山機場航廈整建工程,相關改善工程完成時,將可使用A330機型以下航空器在松山機場營運。指定營運之航空公司需依其營運準備情形及日方東京羽田 機場第4條跑道啟用日明確後,決定實際開航日期。
本次臺日航約之修約已為開航松山-羽田航線建立基礎,並大幅開放臺日間空運服務,提供業者更彈性的營運空間,對於推動臺日間經貿合作及觀光發展,預期將有相當助益。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tma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