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099/10/26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考量雪山隧道已通車4年餘,用路人對其行車環境多已熟悉,為提昇雪山隧道疏運效率,經高速公路局改善雪山隧道及出入口鄰近路段相關設施,訂於99年11月1日起將國道5號雪山隧道速限由原每小時80公里調整為每小時90公里。
本次速限調整,已檢視相關硬體設施,經確認安全無虞後,才予實施。速限調整後,國道5號南港系統至雪山隧道北口(15K)路段最高速限為每小時80公里,雪山隧道北口(15K)至蘇澳交流道路段最高速限為每小時90公里,另國道5號最低速限仍維持原每小時60公里之規定。
雪山隧道行車條件較一般路段不同,其行車安全間距,在正常情形下,大、小型車應保持5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另大型車行車速度大於70公里時,行車安全距離為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20(單位為公尺),籲請用路人依前揭速限及行車安全距離規定行駛。
有關雪山隧道超速執法部分,考量儀器及駕駛定速行駛之誤差,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超速未逾10公里且情節輕微,以勸導為主,而超速逾10公里,則依規定舉發,與國道一般路段執法標準相同。
雪山隧道長達12.9公里,為維隧道行車安全,高速公路局將持續宣導雪山隧道相關行車安全注意事項,並籲請用路人依速限規定行駛、毋須刻意保持過長行車安全間距。另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為免慢速車影響隧道內車流之順暢,高速公路局已於雪山隧道入口前設置「慢速車靠右」標誌及利用資訊可變標誌顯示「時速80以下車輛請行駛外側車道」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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